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启动2021年度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青年科技英才扬帆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学院、部门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科委通知网址: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01216/7a5b15a17fa0474f9573f05b70382749.html
1、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市科委实施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简称“扬帆计划”)。
2、申报条件:主要面向在沪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岗科研人员,要求申报者截至2021年1月1日未满32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未有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主持经历。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申报学院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扬帆计划的遴选采用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所以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申报书。
5、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
6、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7、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8、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于12月28日上午11:00前将签字齐全的申请书纸质材料1式6份+学院签章的汇总排序表1份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713室);申请书、汇总排序表电子版发至yuqiang@shnu.edu.cn。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扬帆计划实行单位遴选,限项择优申报。故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科技处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遴选后上报至科委。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页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
申报人请下载申请书填写(见附件),暂时不要上网申报,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后另行通知进行网上填写。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和《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余强电话:64322117EAMIL: yuqiang@shnu.edu.cn
科 技 处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1、上海市科委扬帆计划项目申请书(校内预申报与评审用)
2、上海市扬帆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学院推荐排序)
3、关于修订《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